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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9日,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江苏太仓农商银行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处罚。这些违规行为包括“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、账户管理规定、特约商户管理规定、网络安全管理规定、数据安全管理规定、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、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、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、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,以及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”等10项,最终被警告并罚款164.83万元。
此外,该行内部有两名员工受到处罚,分别因各自的违法行为被追责。其中,时任科技信息部的秦某因“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”被罚款1.5万元,而时任运营管理部的黄某燕因“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”则被罚款2.4万元。
此次罚单表明,太仓农商银行因网络安全问题遭遇“双罚”,相关科技部门的人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。
据《银行科技研究社》报道,近年来,虽然许多银行因网络安全问题受到罚款,但被“双罚”的案例相对较少。
在上个月,一家城商行也遭遇“双罚”。4月17日,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哈密市商业银行因“违反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”等五项违规行为被警告,并被罚款383.6万元。同时,行内一名员工因违反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而被罚款1万元。
根据《银行科技研究社》的了解,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需设定网络安全负责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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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网络运营者应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明确网络安全负责人,并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。
第三十四条进一步要求,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需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负责人,并对相关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。
值得注意的是,之前已有银行因“未按规定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”等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。
来源:移动支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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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(8条)
这件事情真是让人担忧,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金融行业的头号难题了。
罚款虽然不小,但希望能起到震慑作用,促使银行加强内部管理。
这种问题真是层出不穷,太仓农商银行能不能从中吸取教训?
看似处罚重,但还不够!网络安全意识必须深入人心。
作为一个用户,真心希望银行能够更加重视安全问题,保护我们的资金。
这次追责真是意义重大,希望能引起更多相关机构的注意。
罚款不算什么,关键是要落实整改,别让类似事件再发生。
科技部的责任追究值得学习,其他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