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柬埔寨国家银行的新通告
柬埔寨国家银行近日发布了一则重要通告,针对在其单一网络内发行电子货币(E-Money)的商家和发货商提出了新的规定。该通告特别提到,部分商家如咖啡店、加油站、运输公司、娱乐中心、电影院等正在其移动应用程序或会员卡中发行电子货币,供客户开设账户并充值余额,用于支付仅限于该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。
法律框架与通知义务
根据1999年《银行和金融机构法》,向客户提供支付工具的业务需要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许可。同时,2017年第20条第1款关于“支付服务提供商管理”的明告规定,除银行、金融机构和持牌支付服务提供商外,任何实体都禁止发行电子货币。然而,为了支持微型、小型及中型企业的发展,该明告第20条第2款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发行电子货币而不需要申请许可证,但需向柬埔寨国家银行履行通知义务。
通知的具体要求
根据新的规定,商家在发行电子货币时必须遵循以下条件:
一、单次交易限额不得超过200,000瑞尔(约合50美元);
二、账户余额上限不得超过80,000,000瑞尔(约合20,000美元);
三、电子货币仅限于支付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;
四、符合柬埔寨国家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合规与风险提示
商家如未属于银行、金融机构或持牌支付服务提供商,且正在发行电子货币,必须在通告发布后90天内向柬埔寨国家银行进行书面通知。逾期未通知的商家将面临法律后果。此外,柬埔寨国家银行提醒消费者在注册或开立非银行、金融机构的电子账户时应保持警惕。这些账户并非储蓄账户,商家不得为其账户内的资金支付利息。因此,客户应避免在这些账户中存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,并需自行承担因使用此类账户可能带来的风险。
结论
此次通告旨在规范柬埔寨市场上电子货币的使用,保障消费者的权益,促进商家的合规经营。公众和商家需对此通告保持关注,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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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(13条)
这新规对商家来说真是个挑战,希望能顺利过渡!
柬埔寨的电子货币真是越来越普及了,期待更多商家支持!
我觉得这能推动电子支付的发展,让大家的生活更便利。
请问这项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施?商家需要多长时间准备?
希望商家能提供更多的支付方式,给消费者一些选择。
听说在咖啡馆和加油站都能用电子货币,真的非常方便!
这不只是商家的事,也影响到我们消费者,大家快来讨论!
新规实施后,大家觉得会不会见到更多的优惠活动呢?
我觉得电子货币很不错,能减少现金交易的麻烦。
看到这个通知真是个好消息,希望能带动更多行业跟进!
如果商家在电子货币方面不合规,后果会怎样啊?
为了适应新规,商家们可能得投入不少资金吧。
大家觉得最开始的适应期会有多长?希望能顺利过渡!